導讀:
在外地開無犯罪證明的處理辦法應當是回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開具無犯罪證明,若是本人無法到場處理的,也可以授權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無犯罪證明的辦理流程是先到當地居委會開具證明后蓋章簽字,接著到當地派出所蓋章簽字即可。
一、
在外地開無犯罪證明怎么辦
在外地開無犯罪證明的處理辦法是回到原戶籍所在地開具。如果不在戶籍地,可以本人憑借身份證回當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也可以讓親人拿家里的戶籍證明說明情況代辦。異地一般是不能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各個地方的政策不同,具體可咨詢當地的公安部門。
二、
無犯罪證明的辦理流程
無犯罪證明的辦理流程如下:
1.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知道具體的填寫內容,然后蓋章,簽字;
2.報片民警,簽字蓋章;
3.到派出所最后簽字、蓋章。
總之,公民有沒有犯罪記錄,只有公安機關才可以查詢,第一次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須由申請人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再次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直系親屬,憑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辦理。
三、
開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開具無犯罪證明需準備以下材料:
1.本地戶籍公民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出示身份證,并提供復印件;
2.非本地戶籍人員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出示身份證、居住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3.各地原戶籍人員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出示身份證和原本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應載明申請人在本地居住期間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住址及起止時間,并提供復印件;
4.在本地就讀或曾在本地就讀的非本地戶籍學生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所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并提供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