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后發明人不會變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且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而發明人對專利享有署名權,因此專利的轉讓不會導致發明人發生變化。如果要變更發明人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或者持相關材料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
找法網提醒您:我國專利權具體包括的內容包括:
1.獨占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可以獨占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占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注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專利權的轉讓有以下途徑:
1.委托轉讓。專利權人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專利轉讓的相關手續;
2.自行轉讓。專利權人自行辦理專利轉讓的相關手續;
3.參會轉讓。專利權人參與各類專利技術新產品展覽會并在各類技術交易活動中發布和推廣技術;
4.其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