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構成要件如下:
1.非法同居關系的主體是男女,并且至少有一方已經結婚了。
2.非法同居關系的男女雙方具有締結婚姻,長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非法同居關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名義和長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為群眾所公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是未婚男女的,同居并不是違法的,只不過不利于保障自己的權益。
未婚同居有如下法律風險:
1.未婚同居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一方出軌等造成的精神損失不受保護。
2.未婚同居可能在未知狀態下與已婚者同居,有被原配起訴重婚的風險?!?a href="http://www.bcselectronic.com/fagui/p_1/388597.html" target="_blank" class="link">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未婚同居期間雙方財產支出等不受法律約束,分手后產生糾紛可能法院不會支持。
同居關系的財產的分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視為共同財產,則應該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適用平等分割原則處理。如果一方有證明其財產是個人的,則不能分割。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找法網提醒,這一條的規定是針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而言的同居,實踐中的未婚同居也可以參照這一條款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