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工傷后享受以下工傷待遇: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或者死亡賠償待遇。找法網提醒您,醫療康復待遇包括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用以及在規定的治療期內的工資待遇;傷殘待遇包括一至十級工傷傷殘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死亡待遇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個人工傷認定程序如下: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申請后進行審理,作出工傷認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