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傷了賠償要根據實際的傷情來確定,總的來說,可能會需要賠償下列費用:
1.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交通食宿費
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康復治療費
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4.輔助器具費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5.停工留薪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找法網提醒,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
6.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7.傷殘補助金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進行工傷治療;
2.委托律師全程代理;
3.申請工傷認定;
4.申請工傷鑒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鑒定);
5.確定賠償項目及賠償數額;
6.進行工傷保險理賠;
7.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工傷賠償一般在一年之后能拿到補償。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后才能做鑒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且無法確認在工傷認定和申請工傷賠償的這些環節當中可能還會發生爭議的。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