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公序良俗;
4.依法需要登記、批準的,辦理登記、批準手續。
勞動合同簽幾年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長則十幾二十年,短則兩三個月。找法網提醒您,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分別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和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內容不同。
2.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書主體有三方,畢業生、用人單位、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是人才市場上的平等主體,雙方經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而達成協議。勞動合同的主體雙方,則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
3.法律依據不同。
4.簽訂時間不同。
5.適用的人員不同。
6.糾紛解決方式不同。畢業生因就業協議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能提請勞動爭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