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可以直接起訴。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服才可起訴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經過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訴:
1.必須先要申請工傷認定,若傷情嚴重的,還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獲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2.憑認定工傷決定書等證據,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履行工傷待遇賠償的前置程序;
3.如果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裁決結果不服,必須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找法網提醒您,工傷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工傷傷殘的賠償標準要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的項目不盡相同,其中一級傷殘賠償最多,十級傷殘最少。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認定為工傷的三要素是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作時間還可擴展到前后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可擴展到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途中,工作原因還包括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責任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