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借條丟了,可以和對方協商重新簽訂一份,也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借條作為借貸關系的直接證據,如果因為借貸產生糾紛需要起訴,在訴訟中具有重大意義,因此應當妥善保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有借條起訴要3-6個月左右。找法網提醒您,欠條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借條不規范一般是有效的。借條書寫不規范不影響借條的效力,借條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通常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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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贿`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