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店面轉讓是否合法,取決于雙方是否自愿轉讓的。
以及需要去結合和綜合合同的簽訂的實際情況去給予合理分析得出結論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訂立店鋪轉讓合同要寫明:
1.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
2.轉讓的店鋪的具體位置、面積、現狀;
3.轉讓店鋪的對價;
4.對價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
5.交付、過戶店鋪的時間;
6.違約責任條款;
7.爭議的解決方法;
8.雙方認為有必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9.簽字及簽訂日期。
找法網提醒您,店面轉讓的步驟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1.確定轉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如果店面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并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2.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面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面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3.雙方簽訂《店面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4.合同簽署完畢,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5.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因此,接手方要及時憑簽訂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經營者也是承租人,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簽訂的原始合同,并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簽訂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并簽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