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包括的情況如下:
1.勞動合同的期限屆滿;
2.勞動者開始依法領取養老金的;
3.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或者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ㄒ唬﹦趧雍贤跐M的;
?。ǘ﹦趧诱唛_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ㄈ﹦趧诱咚劳?,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ㄋ模┯萌藛挝槐灰婪ㄐ嫫飘a的;
?。ㄎ澹┯萌藛挝槐坏蹁N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違法終止補償金標準是按工作年限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賠償金。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合同有如下種類: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項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