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鑒定有以下四種: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事故鑒定傷殘程序是首先由當事人進行申請,隨后由醫學會組織鑒定,專家鑒定組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運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專家鑒定組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運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對醫療事故進行鑒別和判定,為處理醫療事故爭議提供醫學依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不得威脅、利誘、辱罵、毆打專家鑒定組成員。專家鑒定組成員不得接受雙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推定過錯責任原則等。找法網提醒您,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對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的損害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且存在違規操作、隱匿病歷資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ㄒ唬┻`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ǘ╇[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ㄈ┻z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