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算嚴重超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根據這一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屬于嚴重超速。所謂“規定時速”,是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者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機動車行駛的最高時速,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款的同時,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所謂“可以”,是指不一定必須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機關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并處。
判定超速駕駛可以通過司機供述、現場剎車痕跡來計算,看車輛是否超速還要看要看此路段是否有限速等等。汽車行駛超速是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汽車的行駛速度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速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小汽車超速扣分的處理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照,只拿行駛證就可以;如果是超速違章,要準備行駛證、駕駛證及各自的復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貼條了,要拿著出發決定書和行駛證。
2.去交警大隊。準備好材料后,去交警大隊查一下是不是真的違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寫確認書。
3.交罰款。拿著確認書去車管所指定的銀行去交罰款,去指定銀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動取款機就可以辦理。
找法網提醒,如果是在外地違章了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一般要在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或車管所處理違章,異地處理的話有兩種方法,一個是自己去辦理,此方法比較麻煩。另外一個是托朋友辦理,托人辦理的話要把自己的資料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