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有問題一般是施工單位的責任。法律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按施工過程控制分為:
1.施工準備控制。指在各工程對象正式施工活動開始前,對各項準備工作及影響質量的各因素進行控制,這是確保施工質量的先決條件。
2.施工過程控制。找法網提醒您,指在施工過程中對實際投入的生產要素質量及作業技術活動的實施狀態和結果所進行的控制,包括作業者發揮技術能力過程的自控行為和來自有關管理者的監控行為。
3.竣工驗收控制。它是指對于通過施工過程所完成的具有獨立的功能和使用價值的最終產品〔單位工程或整個工程項目〕及有關方面的質量進行控制。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是2年,供熱與供冷系統是2個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內防滲漏工程是5年。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ㄒ唬┗A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ǘ┪菝娣浪こ?、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ㄈ┕崤c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ㄋ模╇姎夤芫€、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