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違章建筑買賣合同如下處理:
民法典規定,購房者受到欺詐而簽訂違法建筑買賣合同的,購房者可以申請撤銷合同,合同被撤銷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找法網提醒您,違章建筑的情形有: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筑許可證;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筑物占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筑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筑違章建筑。
根據違建的實際情況,最有效的舉報方法有:
1.涉及農村違建的,可直接向國土資源部投訴并可以要求強制拆除。
2.如違章建筑在城市的,可向城市管理部門或者規劃局進行投訴。
如果投訴部門接到投訴后不處理,則舉報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舉報,或者向國土資源的上一級部門舉報,還可以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進行電話舉報,如果以上方式都無法得到解決,舉報人可采用網絡媒體的方式引起輿論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