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遷房不是小產權房。
拆遷安置房與小產權房最大的區別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拆遷安置房: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1.申請登記,安置房申請購買人首先帶齊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辦事處申請購買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安置房申請登記工作。
2.調查摸底,街道辦事處將核驗安置房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并將符合購買安置房條件的無房家庭進行登記造冊。
3.資格初審,區房改辦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各街道辦事處所報安置房購買對象的資格初審
4.轄區公示,區房改辦將通過初審的安置房購買申請人(夫妻雙方)名單,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公示5天時間。
5.集中審核,各區房改辦按照分配的銷售指標向市房管局等額上報申請人的有關資料,市房管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置房申請審核工作。
6.審核發證,經審核符合購買條件的,由當地市房管局在《購買小區安置房申請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統一簽發《小區安置房準購證》。
找法網提醒您,拆遷安置房能否買賣主要根據該類房屋是否取得國家房屋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產權證書。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體土地上,并且也有產權證書是可以過戶的。拆遷安置房是對拆遷戶的一種房屋置換補償,如果有產權證就是可以進行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