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簽訂購買協議,只要雙方都是自愿簽訂的是有效的。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同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沒有侵犯他人國家的利益是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這些條件的就有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找法網提醒,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受法律保護。出賣人在與交易時,在法律上還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無權進行處分。無房產證的房屋有可能是違章建筑,而違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房屋的出賣人可以向房地產公司主張房產證,若房地產公司不給,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交易雙方需要在一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請辦理;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